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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法股东出资期限是多久?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二、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2004年、 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图片(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1、立法概况编辑

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公司法》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原法中只有二十余条内容未变。其他条款内容均有所添加或删改。新法条款数量略有减少,但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更为合理严谨。

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更为适应市场经济之需要,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2005年12月18日修订颁布,随《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其中关于《公司法》做出多项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适用范围编辑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新《公司法》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3、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5、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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